枣庄市中区光明路街道是2001年2月在全省的乡镇规模调整中由原市郊乡整体改设而成,改设后行政区域和管辖范围未变,既按乡镇建制行使职能,又兼具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功能。街道辖区地处市中区城区周边,下辖14个村、5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 36.3平方公里,总人口5.02万。街道党委下设41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496名。近年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基层管理体制为重点,以强化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主线,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了党内与党外、干部与群众多方面的积极性,村(居)民从过去对村(居)干部们的“疑心”和对村里事务的“担心”,变成了现在的对民主运行机制的“放心”和“宽心”,基层组织面貌焕然一新,干部省心省力,群众顺心顺意,街道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保持了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规范管理,科学决策,健全基层民主运行体制 为了加强对村级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了村(居)干部廉政档案;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以党员“三会一课”和党员电教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制度;以村(居)民代表会、集体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处置和村级重大事项的确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居)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凡是法律许可之内的群众组织都要经过选举产生;凡是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民主议事决定;凡是集体开支的项目都要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凡是村居内的大事都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发言权、决策权、监督权、问责权等“五项权力”,严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大资金的使用关,较好地避免了由此而引发的各类干部违纪和信访问题。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内民主参与机制,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了党员办理制度、普通党员列席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制度,让党员了解和掌握情况,保证了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反映、认真落实,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制度,公开透明,完善基层权力运作机制 坚持以正面教育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制订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实行了《村级重点工作监督制度》和《村级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范了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尤其是在政务公开和财务管理方面,街道全面推行人性化公开制度,明确要求各村(居)在公开栏下专门设置了一个点击栏,改变过去“村(居)公布什么,群众才知道什么”的传统模式,为现在的“群众想知道什么,村(居)就公布什么”,增强了村(居)工作透明度,打消群众对干部的疑虑,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公信力”。紧密结合“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这一主题,我们在街道深入开展了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六进”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黑板报、宣传栏、阅报栏等作为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工作与生活的各个领域,让廉政文化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入耳、入脑、入心,生根、开花、结果。 三、融入基层,摸透下情,创新机关干部亲民为民机制 本着“驻村不增负、亲民不扰民、参与不干预、帮促不添乱、指导不越权”的原则,在街道机关党员干部中实行了周五驻村(居)工作日制度,以力量下移促进责任下移、重心下移和工作下移,把主要精力向村级倾斜,在一线真正摸透下情,在一线掌握工作动态,在一线密切联系群众,在一线热忱服务群众,在一线实干造福群众,达到了“党员干部沉下去、基层情况摸上来、群众心声传上来、自治能力提上来、村级工作促上来”的目的。此外,街道机关全体包村(居)干部要于每月2号前将本人上月的驻村(居)工作记事本和民情日记上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核验登记后返还。今年以来,机关包村(居)党员干部就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向街道党委提交建议32条,协助村级排查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36起,会同村(居)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11件,为村级提供招商引资信息29条。通过重心下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包村(居)干部主动接触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许多矛盾和问题在村一级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有效地缓解了街道在维护稳定方面的压力。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不用出村(居)就能够得到解决, 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从而保持和发展了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和加强了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了基层的执政能力。 四、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创新信访稳定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们从区位特殊、辖区经济成份多样、人员构成复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广量大等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创新信访稳定工作“三评机制”,扎实稳步开展源头控访、民主论访和权威治访,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为街道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创造了和谐融洽的外部环境。 (一)实行信访风险评估,着力强化源头控访 。信访案件预防机制不健全,干群关系疏远,基层组织决策缺乏民意基础,往往是信访案件发生的重要诱因。鉴于此,我们在总结基层信访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决定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在作出诸如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土地的征用和补偿、新上项目、集体资产的变现处置和集体资金分配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之前,必须切实做好信访风险评估。一是提交风险报告。由相关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将涉及上述内容的有关决策预案书面报告信访办,详细具体地阐释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二是组织风险评估。由街道信访办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单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两委会成员,成立信访风险评估小组,广泛征询意见,然后召开分析论证会,对群众意见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逐项讨论,形成信访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三是党委集体研究。街道党委集体研究信访风险评估报告,在综合权衡的基础上,经评估后认为可行的批准实施;对存有风险或不符合政策的决策,则不予实施;对未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而擅自实施引发信访案件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此,不仅使得基层决策更科学、更民主,而且从源头上控制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原丁庄村老村委会有旧建筑200多间,闲置土地80多亩。村两委拟以招商引资的形式进行土地开发。但这样做,势必牵扯到30多个养殖户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信访案件。村两委递交了信访风险评估报告,街道主持召开了风险评估会议,议定了开发和补偿办法,在确认没有风险的情况下批准实施了该工程。群众不仅没上访,还表示十分满意。 (二)实行群众阳光评议,扎实推进民主论访。坚持人性化信访工作理念,对初次上访群众反映的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解决而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解决;对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耐心向他们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能进行人文关怀的则予以救助照顾。对待那些借上访谋求私利,损害集体或群众利益的上访人员,我们因情施策,对症下药,走民主自治的路子,实行阳光评议。一是下达评议告知书。在街道信访办的指导下,由上访人所在村(居)负责邀请信访人、群众代表、两委班子成员、各家族代表以及信访当事人亲戚中的明白人、权威人参加,并及时下达评议告知书,通知上述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群众民主评议会。二是召开民主评议会。会上,首先请上访人说明自己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然后与会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谈依据等民主融洽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侧重于道德和情理的调节,侧重于就地解决问题,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三是民主妥善处理。如果会上信访人的诉求能够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则形成初步的处理意见,签订处理意见书,落实兑现,视为访案终结。如果多数人认为信访人的要求没有道理,则进行道德感化,说服教育,劝其息诉罢访。实行这一制度,能够对恶意上访的信访人起到牵制作用,从这一制度实施后的多起个案件来看,别有用心的一些上访人的无理要求,在评议过程中,张不开口,摆不上桌面,谈不出事实,讲不出道理,勿须多做工作,便在群众面前无地自容。街道18个村(居)均成立了以村(居)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成员和群众代表、各家族有威望人士、离退休党员干部等为成员的信访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东山阴村一村民无理要求村集体支付其树木补偿款,村两委研究后,决定召集群众代表、村内德高望重的家族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此事,周某由始至终没在评议会上出现,从此再也不提树木补偿的事。 (三)实行专业集体评审,深入推行权威治访。专业评审制度主要是利用专业人员的权威作用,依法治访,由聘请的相关专业人员,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给予明确的界定,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评判上访人的诉求。一是成立专业评审机构。具体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专业评审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主任,纪委书记和平安创建办公室负责人兼副主任,以信访办、综治办人员为成员,聘请了区直各部门分管业务的领导同志为评审专家,具体指导和评审信访案件。二是实行权威集体评审。对于一些信访工作人员难以掌握的、政策性强的信访案件,由聘请的专家发表意见,以意见作为处理化解信访案件的依据,再辅之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果上访人的工作仍然无法做通,就将信访案件交给所在村(居)进行群众阳光评议,有效地遏制了缠诉闹访现象的发生。三是健全跟踪回访机制。对通过专业集体评审办理的信访案件,街道信访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跟踪回访,并通过所在村(居)全面了解和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对信访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力予以帮助,进一步安抚情绪、缓和矛盾、避免重访。 通过创新基层管理机制,街道上下人心思上、士气高昂,形成了风正心齐气顺、团结和谐稳定、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保持了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街道先后荣获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引进国外农业标准化技术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双进”“双建”先进单位;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街道曾两个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枣庄市经济十强乡镇(街道)”称号,两个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枣庄市经济五强乡镇(街道)”称号;两个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科学发展十佳乡镇(街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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