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强化城市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成为当前街道工作重点。建设“文明向上、安全健康、生活便利、环境整洁、民主自治”的和谐社区成为政府和居民的共同心愿。自2007年以来,清源街道办事处以参与式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为载体,探索构建党政主导、多元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背景 随着社区数量的不断增加,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显现,居民的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的变化,社会管理的行政化已经不再适应形势的要求。清源街道办事处以社区服务中心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所属24个社区中推行参与式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 所谓“参与式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是将自上而下的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转变为关注弱势群体、立足居民需求、结合社区特色,由居民自主参与提供服务的项目式运作模式。街道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居委会协助实施、居民全程自主参与。参与式社区治理的工作方法是创新的、实施过程是互动的、居民参与是全过程的、成效是长远的。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参观培训,加强能力建设 为了使相关人员理解参与式理念,掌握参与式工作方法,几年来街道办事处针对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开展了项目知识、参与式理念与方法等知识培训并组织参观、考察、交流等活动,树立了新观念,拓宽了工作思路。引导居民树立社区主人翁意识,增强社区责任,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居民的自治能力。 (二) 成立各种组织,明确各自职责 为了使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监审组、工作组、执行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社区服务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评估及资金管理等事项,街道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例会制度、民主协商制度等。同时,我们将整个项目运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申请阶段、评选阶段、实施阶段、评估阶段五步工作法。 (四)制定统一标准,确保可持续发展 拟申请的社区服务项目要具备“四性”,即公益性、可行性、可持续性与参与性。公益性:服务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参与者不图报酬,不图回报,要体现公众利益,具有一定的普惠性;要注重解决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老年人、青少年、流动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可行性:按照街道与社区现有资源与条件,服务项目计划是否可操作,在预定的时间内能够实施,可以达到预定目标。可持续性:项目在政府资助期结束后能够持续发展,并能动员更多资源,项目的持续运行与发展应由项目执行小组成员自主运作;根据实际情况分为短期项目、中期项目、长期项目三类。参与性:项目要体现社区居民、居委会、街道和辖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没有社区居民参与的项目不予支持。 (五)聘请专家顾问,建立项目支持团队 结合不同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顾问深入社区对项目的实施给与技术支持。特别是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作为外部力量的NGO组织扮演着理念的提供者、方法的支持者、项目指导者的角色。几年来我们分别邀请上海大学教授顾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于显洋、英国诺丁汉大学傅洛达、日本驹泽大学李研焱、北京市社科联合会马仲良、北京市社科院于燕燕等专家教授,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王时浩、北京市社工委社区建设处孙志祥等领导多次到我街道调研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模式,为我们的参与式社区治理提供了有力的专业理论指导。 (六)拨付项目资金,解决项目执行瓶颈 街道采取补贴项目资金的方式,解决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项目的后顾之忧。截止到目前,街道17个社区服务项目共拨付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施、开展活动。
三、工作成效 经过四年多的运行,清源街道社区服务项目内容不断丰富,制度日趋完善,程序逐步规范。参与式社区治理得到了市区领导、国内外专家、社区居民的高度认可,也得到了诸多媒体的关注。此项工作2008年获得了全国社工协会城市工作委员会“全国社区创新奖”、“全国优秀服务项目奖”; 2009年10月被全国社区公共服务高层论坛转载并邀请作专题发言、在全国358个政府创新奖项目中脱颖而出,取得前30名的好成绩,被编入政府创新奖项目集,推广到全国各地。总结起来,通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这一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一些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了政府服务职能 清源街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原则,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通过对社区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打破了原来公益金使用平均分配的传统工作模式,资金按需分配,使更多的资金流向为社区弱势群体服务的项目。通过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参观考察、需求调查、项目技术指导等活动,由原来的提供服务转变为组织服务。服务方式实现了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服务主体实现了由单一行政管理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转变。 (二)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了居民的参与意识 由于项目是源于居民需求,所以我们每个项目都可以看到居民为自己关注的问题积极的贡献自己的想法,提出可行的建议,主动地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居民不仅只是受益者,同时又是全程的参与者、服务的提供者,体现了居民在决策、实施、管理等全过程的积极主动参与,激发了社区活力,发挥了主体作用,强化了居民主体地位。据统计自2007年至今,参与项目小组实施的志愿者有765人,累计开展各类活动490次,累计参加活动的居民达45000余人次。例如康隆园社区绿岛生活馆项目,从社区热点问题的提出、分析到与会者民主协商达成基本共识,成立项目小组解决问题;从项目的命名、场馆的布局到活动计划的制定、活动小组的成立都采用了参与式的方法,将社区居民组织在一起召开了3次开放空间讨论会,该社区60多名志愿者200余人次参加了讨论会,真正实现了“我的社区我做主” 。 (三)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进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几年来通过项目的开展一批社区组织也得到了蓬勃发展。自2007年至今成立了自助型、互助型、专业性的服务组织87支,有3263人参加到各种组织中来。如金惠园二区“e家亲家政服务社”的成立,安置了40名下岗职工就业,为周边社区提供小时工服务20130工时,为老服务7320工时,既解决了居民需求又增加了下岗失业人员收入。 (四)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参与式社区服务项目是根据居民需求,由本社区的志愿者提供服务解决,既贴近居民又能够加强社区信任与共识,促进社区邻里关系和谐,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滨河东里社区商业门店多,环境脏乱,商户与社区居民的纠纷时有发生,经过多次讨论决定成立189民商联合会,一起制定文明经商公约,居民成立了监督队,通过开展流动红旗评比,文明经商户评比和志愿公益服务活动以来,该社区商业街的环境卫生与社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我街道参与项目服务的居民志愿者有的曾是组织示威游行反映问题的业主,也有的曾是缠访重访居民,如今已经积极的投入到项目活动中,甚至成为志愿服务组长或项目带头人。通过项目开展既减少了居民邻里之间、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又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稳定。 (五)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拉动了社会力量的参与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的主体既有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组织、基金会,也有驻区的物业、开发商、专业院校等单位参与,有的为项目提供场地、有的为项目购置设施、还有的出资支持项目活动,累计整合社会力量投入资金60余万元。清源街道、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志愿者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互动合作,在实际操作中建立了多元互动、平等互助、优势互补的参与式治理新机制,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稳定,繁荣与发展,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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